刊登日期: | 2016/11/29 |
發文日期: | 2016/11/29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二字第1052439921B號 |
主旨: | 預告訂定雲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公告: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一、訂定機關:雲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第二項、國民教育法第20條之1第3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雲林縣全球資訊網」—「政令宣導」—「法令規章」—「地方法規」—「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law.yunlin.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政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二)地址: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三)電話:05-5522403。 (四)傳真:05-5350800。 (五)電子郵件:60257@ylc.edu.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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